去年以来,厦门市同安区把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向
村级延伸,通过专项清理、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全面推进村级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有效预防“村官”腐败。
据
同安区纪委介绍,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村道、村级活动场所、农田水利工程、旧村改造新村建设以及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纷纷上马。
从2010年9月开始,同安区对2008年以来各项村级
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个工作历时一年。区清理办重点检查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上项目。据统计,一年来,全区共清理村级工程项目343个,涉及金额5.03亿元,清理出问题547个,对其中可整改的352个问题进行整改,对不可整改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落实有关责任。
在专项清理的基础上,同安区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村级工程管理,避免“前清后乱”。最近,出台了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绘制村级工程运行流程图,规范工程前期决策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监管、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例如,在工程招标方面,根据项目总投资规模,实行分级招标,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下的由村(居)委会组织招标,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由镇(街)组织招标,2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入区级以上
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
与专项清理同步,同安区各镇(街、场)均组建了农村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对村级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等招投标活动实行统一规范管理。一年多来,共组织
工程招投标项目85个,涉及金额8164万元。
同安区还坚持推进村级工程“
阳光操作”。现在村级工程事项不再是个别村干部说了算,须走民主决策程序,通过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研究表决,还须向村民群众公开。(新华网福州11月10日电 记者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