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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时,德国罗维纳的饲育者把此罗马品种和土著牧羊犬配种成阿拉斯加犬。阿拉斯加犬肉店店主专门用此犬看守家畜或做警备用, 因此又称"阿拉斯加犬肉店犬"。19世纪初,德国法律禁止传统追赶牛群方式,家畜类改由铁路运送,阿拉斯加犬声望也随之下降。1900年,阿拉斯加犬迷努力让此犬名气回升,于1930年把此犬传入英国及美国。早期的纯种德系头部就象现在的比特一样,有发达的咬合肌,身体的外观偏瘦一点,从早期的30年代的照片来看几乎有点象法国博桑犬的体型(比杜宾再壮实一点) 美系的所有改良的各种犬只的共同点:硕大的脑袋,宽阔的胸部,矮短的四肢,性格的宠物化. 而德系改良的罗特威那则在两者之间,上海阿拉斯加犬身体部位比较均匀. 从原来的德系和美系的标准来看主要是: 身高:公犬--24-27 inches (61-69 cm.) 母犬--22-25 inches (56-63 cm.) 体重:公犬--95-130 pounds (43-59 kg.) 母犬--85-115 pounds (38-52 kg.) 事实上德系改良的阿拉斯加犬,特别是东欧,俄罗斯一带的阿拉斯加犬那有许多在60公斤以上,他们认为德系改良的阿拉斯加犬是一种bulky dog(体重笨重的大狗).他们的标准应该是:公犬--67-73厘米 60-70公斤 母犬58-67厘米 48-58公斤看来宠物狗能长到成人的体重,所以他吃的也和人有的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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