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7日至11日,国务院食品安全督查组对福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为期五天的督导检查,对我省开展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昨日上午,在督查组举行的反馈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司副司长陈谞就督查意见做了反馈。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市长黄菱参加反馈会。
据了解,在福建期间,督查组实地检查了福州和厦门市的3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陈谞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经过实地检查,督查组一致认为,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部署到位、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规章制度逐步健全,综合协调机制运行有效。
督查组认为,福建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干部政绩考核,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食品安全溯源制度等做法和经验值得在全国推广。我市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将三万多种食品纳入信息化监管,做到来源可溯、流向可追、质量可控,全面提高监管水平,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添加剂的使用等做法也受到督查组的高度肯定。
省政府副秘书长张金铸主持反馈会。